2026年钟祥市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和强制消费等问题典型案例(第二批)
为进一步规范钟祥市旅游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旅游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整治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导游不落实行业培训等突出问题,钟祥市文化和旅游局持续加大执法力度。现将第二批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钟祥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2026年,钟祥市文化和旅游局在检查中发现,钟祥市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招徕、组织学生及家长开展研学旅游经营活动。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钟祥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3017.26元并处罚款10000元,对陈某、王某两名责任人员分别罚款2000元。
案例二:导游阮某未按规定参加旅游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案
2026年,钟祥市文化和旅游局检查发现导游阮某未按规定参加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导游培训。该行为违反了《导游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
钟祥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据《导游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五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阮某改正违法行为,给予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导游张某未按规定参加旅游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案
2026年,钟祥市文化和旅游局检查发现导游张某,未按规定参加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导游培训。该行为违反了《导游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
钟祥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据《导游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五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张某改正违法行为,给予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钟祥市文化和旅游局温馨提示:
旅游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旅游行业法律法规,旅行社要依法取得经营许可,导游人员要按规定参加行业培训,规范开展经营服务。广大市民及游客参团出游,请选择具备合法资质的旅行社,签订规范旅游合同,拒绝参与无资质机构、个人组织的旅游、研学活动,主动警惕各类旅游消费陷阱。如遭遇侵权,请保存好合同、票据等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上一篇:2026年钟祥市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和强制消费等问题典型案例(第一批)
下一篇:没有了